- 03-16 14:31
laoke我们是要和天时,但这个天时在哪,什么时候来,如果天时来了,它是不是如上帝一样公平。就个体而言,时间不是无限的,而机构有的是时间。人民总是顾全了大局,而后的大局却抛弃了人民。国航什么时候可以提高待遇,我们为了稳定等待,可稳定永远不会告诉你。
现在当稍不稳定的时候,国航也不去反省个中的原因,而是动用个种手段,压个体,杀个体。国航难道不该想想吗? - 01-19 10:23
hh---许多机务人员50多岁了,一身病,却享受不到病休的权利,请病假就扣钱,哪里有和谐?劳动法到底怎么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令人寒心啊. - 01-18 14:43
haoyun6哈哈哈哈 - 01-18 12:12
sparkle这位爪牙兄以后不用再 发表文章了 - 01-17 20:15
爱我的人请举手飞行员依法辞职,法律赋予劳动者选择的权利。
听说某些公司挖空心思,为限制飞行员合理流动,上报管理局特意下文件没收飞行员执照。管理局是法盲吗?有什么权利没收执照?一个XX局下的办公室文件说白了连个行业法规都算不上,能大于劳动法吗?能大于中国宪法吗?
"执照"是一种行业相关技术能力的证明,是个人的一种资历和技术标准的参照,同学历文凭一样,只要是合法途径取得的,任何人或机关部门不得随意没收和吊销。
难道管理局就因为飞行员依法辞职,就要扣押人家的执照?你没收的目的在于什么?不就是让辞职飞行员无法继续飞行吗?就算是暂时没收,以后可能返还吗?如果以后的返还要得到老东家同意,那么这个文件形同虚设,不如直接说停飞好了。
中国也是法制社会吧,飞行员也是劳动者,他们依法辞职,任何人或机关,企业不能扣押劳动者的各种人事,技术档案。管理局就可以公然藐视法律,公开违反劳动法吗?
- 01-17 20:04
21世纪奴隶运动员,飞行员...员都是劳动者,劳动法保护的对象.
国企,民企,大公司,小公司不可侵害劳动者权益! - 01-17 18:16
一只疲惫的鸟安全稳定是民航工作的目标吗?
安全稳定不是目标,是民航工作的责任。在一定特殊时期,我们民航安全形势不好,我们被迫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制定了很多以安全为目的的口号和制度,这些工作确实产生很大效果,安全在民航工作人员心目中的位置变得更加重要。安全确实非常重要,这是我们的责任,如何解决安全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保证安全必须要有具体的方法和手段,仅仅是口号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近几年来,民航工作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无论是飞行程序、飞行理念、监控手段、检查力度、飞机设备还是领导工作方式、决策意图都在改变,这些工作是保证安全的前提。这些工作成绩,离不开对安全的重视,那些为保证安全而提出的口号和制度起到关键的作用,改变了不仅仅是具体工作人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领导的观念,领导观念的改变才有可能落实具体制度的,才有经费的保障。
但是,我们国家民航安全形势的进步,并不仅仅依靠对安全的重视,我们还依靠科学的进步、各个公司安全的竞争、国际的交流等等。可以想象,没有这些,安全不会有这样的进步。民航工作的目标不是安全,如果是,那么大家都不飞是最安全的了。如果飞行,就会有危险,随着航空业的拥挤,危险性只会增加不会减少。要解决安全问题,我们只有不断发展自己。如果停滞不前,目前的安全形势很快就会瓦解。要想进步,必须有新的方法,充分的市场竞争是一种方法,多渠道多样化发展也是一种方法。这些问题早就被社会证明了,这些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民航行业内。
民航发展可以说已经到了关键时刻,我们是前进还是回到过去?我们目前就是面临这样的选择。目前,网上连续看到一些文章,怀念以前大管理局时代,鼓吹大航空公司合并,限制飞行人员流动,用安全这个大帽子压倒一切。就有一些人,自己的思想陈旧还要影响其他人。要知道,大管理局时代的管理力度现在根本没有办法比,但那时候的安全形势比现在差远了。我们现在更需要做的是改变领导的观念和工作方式,也只有制度的改变才能做到这一点。
邓小平南巡讲话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们的胆子应该更大一些,我们的步子应该更快一些。如果完全放开飞行人员流动,而安全的标准不降低,那么被淘汰的人、公司和制度不一定会是谁。 - 01-17 15:48
乐乐笑笑对于民航飞行员辞职,到现在在很多人看来是没有公论的,但是无论怎样,统一了执照管理,一些飞行员朋友离职成功,还是为已经久久关闭的大门慢慢得打开了一条缝。但是,某日读到了一篇文章,很让我不平,甚至不能不发,现在网上常常有语说:看见你不爽,是我修行不够。这次看来我的修行是无论无何不能够下去了,写一些发表意见的文章,全做抛砖引玉之意。
在《安全稳定》一文中,文中首先提到了优秀的人利人利己,中等的人利己不妨人,最差的是妨己妨人,然后得出最大的“利”就是安全、准时、优质、快速的将他们运输到目的地,若不能首先满足这个条件,则我们民航的各种工作水平都只属于中等以下的范畴。在现代的经济学中,基本上的观点都认为人首先是利己的,然后是理性的。虽然这与物理学中的无摩擦的世界一样,是种理想状态,但是我很想在这里告诉笔者:亚当斯密经济学的利己不是全无界定的,而是前面有前提:既定规则之下的,也就是说,虽然他要利己,但是,由于人首先是理性的,所以他会在既定规则之下才会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既定规则是什么,可以理解为法律,道德或者是其它一些制度。我想请问,如果一个民航员工在法律,道德或者其它一些制度的规定之内去维护自己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为什么不可以?这样的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有什么不妥之处?
谈起人员流动,就必然会说到飞行员的流动。如何流动,怎么流动是一个问题。那么在法律的角度来看,飞行员有没有权利流动呢?我看有,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择业权利,包括在哪里就业和什么时候就业。那么在道德上飞行员应该流动吗?我看应该,总有人说飞行员辞职再就业是为了一己私利,全然不考虑公司对他的培育之恩。我觉得这样说不通,航空公司培养飞行员并不是出于道德目的的给你一口饭吃,而是为了维持航空公司的运营,这里不存在什么道德的问题。那么有什么规定规定了飞行员不能流通吗?同样没有。那么怎么样流动?文中提到了飞行员的各种过激的行为,认为这有碍和谐,那么我想请问笔者,什么是和谐?在我看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就是和谐,和谐绝对不是简简单单一团和气。那么在飞行员的离职时间中,谁究竟是不和谐的始作俑者?飞行员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法律所保障的,而法律本事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从初衷来看,飞行员不是不和谐的始作俑者,那么另外一方,航空公司呢?他们有依法办事吗?他们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作为呢?那么为什么非要说飞行员朋友的行为是过激的而且是不和谐的?那么一个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举动,一个行使自己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人是不和谐的,那什么才是和谐的?
安全是民航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位在民航朋友都很认同,但是安全也绝对不应该成为不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借口!而不依法行政也不应该用安全稳定来做遮羞布。在我们谈论飞行员不应该采取过激行为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想到,如何约束个航空公司的行为?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纠纷,就是劳方与资方的博弈,我们不会相信,在新中国的时候,在改革越来越深化的时候,在讲依法办事的时代,在追求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时代,行政部门会一边倒的倾向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