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场管理集团全面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
| 2008-03-16 民航资源网 秦雅南 [投稿排行榜] | 2008/03/16(21:42:48) |
记者日前从河北机场管理集团了解到,从3月11日起,河北省机场已实施新的安检规定,河北省内旅客乘机出行,将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登机。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为保障航空安全,从3月11日起,禁止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有婴儿随行,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其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旅客可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的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单独进行安全检查。除上述规定外,航空公司未经允许不得承运危险品和枪支弹药。
记者从石家庄正定机场获悉,目前石家庄机场安检部门继续严格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各项规定,所有旅客必须通过安全门,接受危险品检查,并通过手持金属探测器检查,随身携带的所有行李必须通过安检X光机;同时,石家庄机场安检工作人员还将提高行李的手检率和开包率(高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不低于5%的规定),全面保障旅客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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