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 2008-03-15 新华网 记者林红梅 [投稿排行榜] | 2008/03/15(22:43:54) |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为了推动民航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进行,为迎接奥运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办了2008年中国民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共同努力迎奥运,打造优质服务年”。
3月15日上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来自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质量协会、各航空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中航信等单位的领导与代表在现场为旅客提供咨询、发放旅客乘机指南及其他宣传资料,向旅客宣传航空旅行知识和旅客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消费者,提升备战奥运氛围。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是民航继2006年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以来的第三次活动,是民航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2008年是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年,北京奥运会航空运输保障任务是我国民航有史以来承担规模最大、历时最久的大型活动保障任务。为实现航空运输安全、正常、优质的运行,完成奥运会、残奥会的航空运输保障和奥运会火炬境内外传递的航空运输保障任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2008年在全行业开展“奥运安全、正常、优质服务年活动”。
这位负责人向现场旅客们宣布,民航服务年的目标是:“全行业杜绝发生因服务引发的重大社会影响事件;避免发生旅客恶性占机、霸机事件;全行业航班正常率比2007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避免发生行李、货物的被盗、被冒领事件;行李和货物运输质量差错率比2007年降低10%。”他向广大旅客介绍,继续开展服务质量整顿工作,是服务年活动的主要内容。2008年3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将组织各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航空公司和机场进行服务质量专项整治的阶段综合评价和验收表彰,并将一些好的做法推广宣传,形成制度,为开展服务年活动打下良好基础。服务年活动期间,将继续加大对航班延误处置、客票超售处理、行李运输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跟踪落实今年7、8、9三个月停止国内机票超售情况。同时将结合贯彻相关国家标准和奥运会有关运输政策,检查航空公司运输总条件和地面代理协议执行落实情况,从航空客、货运输全流程的每道工序和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标准和要求。
开展航班延误专项治理工作是服务年活动的重头。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要求,一是为促进和提升奥运期间的航班正常率,以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涉奥机场为基地的航空公司,必须保持1至2架的备份运力;二是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4小时以上延误而取消的航班,该航班上的旅客可由当地民航主管部门决定交由其他航空公司转运,票款按全价结算;三是今年7、8、9三个月,在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涉奥机场开展航班延误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国内离港航班正常率排名后20名、且航班正常率在50%以下的,取消该航班本航季时刻;四是调控部分机场运力安排。2008年夏秋在首都机场和其他涉奥机场采取措施,调控运力安排,确保奥运保障工作的顺利完成。五是要求行业协会做好对销售代理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凡是有章不循、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销售代理人,一经查实,行业协会要取消其相关资质。
“安全是民航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航空消费者的利益核心,也是优质服务的前提。我们将坚持安全第一,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航空运输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的可控状态,保持和增强社会公众对航空安全的信心。”这位负责人对现场旅客解释说:“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为北京奥运会提供安全的航空运输服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将在现行的航空安全检查规定的基础上,从3月14日起进一步采取航空保安特别工作措施。确保旅客的航空运输安全,是民航为旅客提供的最重要的服务,任何便民服务都要围绕并服从航空安全,希望广大旅客能够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
有旅客问道:“如何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这位负责人回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政府是市场监管的主体,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要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民航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社会责任来积极履行。民航企业不仅要做好经营工作,而且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落到实处。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服务质量的社会监督。同时,要科学、合理、文明消费,理性维权,主动了解和熟悉航空旅行知识和旅客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包括应尽的义务,共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欢迎和支持新闻媒体在消费维权发挥的舆论监督作用。”
为了将服务年的活动内容落实到实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各航空公司超过和未达到2007年行业平均航班正常率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将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二是航空公司、机场和服务保障企业要确保不出现因服务引发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和旅客恶性占机、霸机事件。如有发生,将取消该单位已获得的服务类评比的先进称号,两年内取消参评资格,取消航空公司相关航班本航季的航班时刻;三是航空公司、机场要加强行李运输管理。要对行李和货物实行全程监装监卸,避免发生行李、货物的被盗、被冒领事件。各单位行李和货物运输质量差错率要比其2007年降低百分之十;四是因服务引发的群体事件、航班正常率低、航班延误后服务措施不到位、超售服务措施不到位、行李运输差错多的航空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两年内不受理其扩大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五是根据航空公司、机场奥运会期间的表现,将在2009年夏秋季航班评审规则中予以奖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这位负责人向广大旅客发出号召:“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希望和期待社会各界和广大旅客积极配合、支持和参与民航的优质服务年活动,文明乘机,文明旅行,共同为在我国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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