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主管部门将出台硬措施治理航班延误
| 2008-03-15 新华网 记者林红梅 [投稿排行榜] | 2008/03/15(22:27:40) |
新华网北京2008年3月15日电:中国民航主管部门今年将出台一系列硬性措施,专项治理航班延误问题。
因服务引发群体事件、航班正常率低、航班延误后服务措施不到位、超售服务措施不到位、行李运输差错多的航空公司,国家民航主管部门将在两年内不受理其扩大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的申请。
国家民航主管部门规定,为促进和提升奥运期间的航班正常率,以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涉奥机场为基地的航空公司必须保持1至2架的备份运力;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4小时以上延误而取消的航班,该航班上的旅客可由当地民航主管部门决定交由其他航空公司转运,票款按全价结算。
今年7月、8月和9月,民航主管部门将在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涉奥机场开展航班延误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国内离港航班正常率排名后20名、且航班正常率在50%以下的,取消该航班本航季时刻。
国家民航主管部门将调控部分机场运力安排,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其他涉奥机场采取措施,调控运力安排,确保奥运保障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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