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现财务危机 台民意代表批民航部门失职
| 2008-03-11 台湾《中华日报》 记者傅希尧/台北 [投稿排行榜] | 2008/03/11(17:23:55) |

图:2002年8月25日,中国台湾远东航空公司B-28011号MD82型客机正在高雄小港国际机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代码:KHH,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代码:RCKH)滑行。该机喷有泛亚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告。民航资源网资料图片,摄影:民航资源网网友“阿杰”
台湾远东航空公司(Far Eastern Air Transport Corp.,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代码:EF,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代码:FEA,以下简称“远航”)爆发财务危机,而台湾岛内其它五家航空公司也呈现亏损。台湾民意代表陈根德昨(10)日指出,台湾《民用航空法》明确规定台湾“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台湾‘民航局’”)有责任派人督导航空公司各部门业务,其中也包括业者的财务运作。民意代表李鸿钧表示,航空业为特许事业,政府有权利也有义务善加督导,却未能事先发现远航财务运作失常,台湾“民航局”有失职之嫌。
李鸿钧指出,远航爆发财务危机,事实上在一年前就远航就已经大量切票给旅行社,用便宜机票换取现金,可见当时财务就已出现危机。依据台湾《民用航空法》,台湾“民航局”应该介入却未处理,明显失职。
民意代表郭玟成表示,远航的财务早已被掏空,依规定各航空公司每半年必须将公司财报提交台湾“民航局”备查。台湾“民航局”应早就清楚远航的状况。陈根德引用台湾《民用航空法》表示,台湾“民航局”有责任派人督导航空公司各部门,并有权要求立即改善。但台湾“民航局”直到今年农历春节,远航付不出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加油款项时才开始调查。台湾“民航局”根本就是远航财务危机的共犯。
台湾“民航局”局长张国政表示,无法接受是远航共犯的说法。台湾“民航局”今年二月组成“远东航空公司航机务、财务营运联合检查小组”,目前,远航的航机务都符合法规规定,飞行服务也正常,但因业外经营大量亏损,导致现金周转困难,不当切票部分,早已要求停止,有关远航业外投资部分台湾“民航局”无法干预。
张国政指出,在台湾《民用航空法》授权范围内,台湾“民航局”以确保旅客权益为第一要务,除每天留意远航机务、航班运作及现金流量外,每天上午及下午各开一次信息会报,全力协助远航进行善后处理,保障旅客的权益。
相关专题 | 相关新闻 共有23条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