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劫机到台湾的劫机犯王志华被遣返回大陆
| 2008-02-29 台湾《中华日报》 [投稿排行榜] | 2008/03/02(10:44:16) |
图:2008年2月28日,挟持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前副秘书长詹志宏的大陆劫机犯王志华(中),在台湾“入出境及移民署”人员押解下,准备于马祖南竿福澳码头移交大陆公安人员。台湾“中央社”
台湾“中央社”台北2008年2月28日电:台湾“大陆委员会”(下称台湾“陆委会”)今天表示,大陆劫机犯王志华今天上午在马祖福澳码头,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下称台湾“海基会”)会同台湾红十字会总会与大陆方面顺利完成劫机犯交接及遣返工作。
台湾“陆委会”指出,劫机行为是国际公认的犯罪行为。大陆劫机犯王志华于1993年劫持民航客机来台,经台湾法院判决确定并于服刑假释后,原订于1999年2月项目遣返中国大陆,但在前往金门途中伤害台方执行人员,未能如期遣返,其罪行复经台湾法院判决确定,2008年服刑期满后在收容所等待遣返。
基于人道、安全、便利原则及两岸两会以往协商劫机犯议题所获共识,台湾“陆委会”特以项目方式,授权台湾“海基会”完成遣返交接工作。
台湾“陆委会”表示,自1993年至1998年间,大陆地区人民涉嫌劫持民用航空器来台案件共13件,合计18人,经台方分别于1997年、1999年、2001年及2007年将服刑假释的大陆劫机犯项目遣返,截至本次遣返后,已全数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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