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航总局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2008-02-2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投稿排行榜] | 2008/02/29(12:50:43) |
2月20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下发了《民航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行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控制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促进行业持续安全。
《实施方案》指出,民航系统各单位要在2007年全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民航总局党委关于“规章落实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行业持续安全。
《实施方案》指出,排查治理的范围包括民航系统各企业、各单位,重点是航空公司、机场,以及空管、油料等保障单位。排查治理内容包括全面排查治理民航各企业、各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机制体制、组织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度、现场管理、严重事故隐患和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实施方案》还针对“两会”期间、汛期和奥运期间、第四季度三个重点时段,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民航总局要求,全行业要做好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着眼长远发展,构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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