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国货航设立境外分支机构
| 2008-02-18 民航资源网 邓玉宽 [投稿排行榜] | 2008/02/18(15:14:57) |
2008年1月30日,中国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在美国芝加哥、洛杉矶、达拉斯、波特兰、安克雷奇、纽约,英国曼彻斯特,德国法兰克福,日本大阪,韩国首尔,丹麦哥本哈根和中国香港设立营业部,从事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标志着国货航所属的分支机构成功从国内拓展到了国际,货运专业化发展的步伐取得了明显突破。
(供稿单位: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总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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