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机场司组织霍林郭勒新机场场址审查
| 2008-02-1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投稿排行榜] | 2008/02/15(10:33:14) |
2008年1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机场司在北京对《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新建民用机场选址报告(修改版)》进行了审查。民航总局规划司、飞标司、空管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华北空管局、内蒙古发改委、霍林郭勒市政府,以及工程有关设计单位等参加了审查。此外,还邀请了5位特邀专家参加审查。
在听取了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华北空管局关于霍林郭勒机场选址报告及飞行程序设计报告的汇报后,与会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经讨论认为,设计单位根据上次审查意见和建议对预选场址报告内容做了进一步优化,补充论证较为深入细致,同意报告中提出的查格达(西北)场址为推荐场址,并提出了需进一步补充、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设计单位进一步补充完善选址报告后,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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