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如5天内不还拖欠起降费 法院将强制执行
| 2008-02-13 台湾联合理财网 [投稿排行榜] | 2008/02/13(23:03:47) |

图:2008年2月4日,中国台湾远东航空公司B-27013号波音757-27A型客机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返回台湾。该机机身尾部喷有永丰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广告。民航资源网资料图片,摄影:民航资源网网友“hdzhou”
台湾“中央”社台北2008年2月13日电:台湾远东航空公司(Far Eastern Air Transport Corp.,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代码:EF,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代码:FEA,以下简称“远航”)去年12月在台湾岛内各机场的起降费约4000万元新台币,未能如期在今年1月份缴给台湾“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台湾‘民航局’”)。远航行文台湾“民航局”,承诺在2月18日付清。
台湾“民航局长”张国政表示,如果届时远航仍无法还清欠款,台湾“民航局”将请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停止远航营运部分航线。
这是远航第一次拖欠起降费,台湾“民航局”希望远航尽快处理公司财务问题,不要让旅客权益及飞行安全受影响。
虽然同意远航延后起降费付款,但台湾“民航局”仍依规定征收滞纳金,每两天收取应收款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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