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政策法规司2008年行业民间组织工作要点
| 2008-02-13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投稿排行榜] | 2008/02/13(12:01:59) |
2008年是民航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民航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年,也是民航行业民间组织从起步阶段到逐步发挥作用的一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政策法规司2008年民航行业民间组织工作的思路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间组织发展的政策法规,按照总局《关于促进民航行业民间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加强行业民间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和监管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扶持培育与监督管理并重,理顺管理关系,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将民航行业民间组织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促进健康发展
党的“十七大”把民间组织发展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民间组织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总局《关于促进民航行业民间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民间组织在民航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民航行业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2008年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大力做好民间组织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民航行业上下对做好行业民间组织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行业重视关注民间组织工作、关心支持民间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
组织召开行业民间组织工作会议,分析民航民间组织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探索新形势下行业民间组织工作规律,全面部署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
积极推动成立通用航空协会、民航空管协会等新的行业协会组织,进一步优化民航行业协会的布局。指导完成飞行教育基金会的组建工作。协调解决中国私用航空器拥有者和驾驶员协会面临的实际困难,支持帮助其开展活动。引导鼓励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二、理顺管理体制
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明确民航总局与民航地区管理局,以及总局内部各部门之间履行民航行业民间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的具体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理顺行业民间组织在行政管理、公文传递、出国审批等事项上的管理关系,畅通管理渠道。建立业务主管单位与民间组织定期沟通交流的机制。
三、健全监管制度
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制定出台《民航民间组织管理规定》为重点,建立健全业务主管单位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制度,推进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法制化。
一是建立民间组织筹备、成立、设立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的审核报批制度。
二是建立民航行业民间组织向业务主管部门定期报告工作和重大事项专项报告的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的具体范围。
三是制定促进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细则,明确年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年检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完善民间组织财务监督制度,按照民政部的有关要求,通过招标方式指定中介机构对各民间组织进行年度审计和负责人离任审计,加强对民间组织的财务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民航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资格认证及相关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规范。
五是探索建立行业民间组织评估制度,研究出台评估办法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能力建设
指导、支持、督促民航行业协会组织以“四个一”工程为核心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2008年全国性的民航行业协会组织要建好一个门户网站,形成工作展示,信息流通的常规渠道;办好一本专业杂志,建立业务探讨,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开好一次高层次论坛,搭建业内合作,共谋发展的良好平台;写好一篇高质量的年度报告,提供观察分析行业形势的权威参考。
积极推动民航行业各协会、基金会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报送、公开制度。
指导、协调民间组织建立健全党群组织,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作用。
指导、推动各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和诚信制度,促进民航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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