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南航将再次上调港澳台至中国大陆燃油附加费

 2008-02-01 民航资源网 崔鸿波 [投稿排行榜] 2008/02/02(07:52:58)

  今天(1日),南航方面发布消息,继2008年1月1日(出票日期),南航上调内地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后,从2008年2月1日(出票日期)起,南航将再次上调自香港、澳门、台湾至中国大陆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具体为:自香港、澳门、台湾至中国大陆由单程113港币、来回程226港币上调为单程123港币、来回程246港币,或其他相应等值货币。自中国大陆至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仍为单程113港币,来回程226港币,或其他相应等值货币。

  据悉,本次燃油附加费将按航段收取,各类旅客无任何豁免。

 

  (供稿单位:南航大连分公司市场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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