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中国国航试图通过西式收购策略化解东航交易

 2008-01-07 美国《华尔街日报》  [投稿排行榜] 2008/01/08(15:33:08)

  在新加坡航空公司(Singapore Airlines Ltd.)与中国东方航空(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股权交易的关键时刻,中国国际航空(Air China Ltd.)突然表示,有意竞购东航股份。这是中国国有企业采用西方式收购策略影响政府产业政策方向的一个引人注目的范例。

  中国国航的母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Holding Co.)周日(6日)晚间表示,如果东方航空的股东在周二的会议上否决与新加坡航空的股权交易方案,国航将提出敌意收购要约,以不低于每股5港元(合64美分)的价格收购东方航空24%-30%的股份。

  去年9月,新加坡航空和新加坡政府旗下的投资公司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Temasek Holdings Pte. Ltd.)同意以每股3.80港元的价格收购东方航空24%的股份,交易总额72亿港元(合9.228亿美元)。

  中国国航的母公司表示,东航与新航的交易不会产生(若与国航这样)两家中国大型航空公司合作所能产生的协同效应潜力。如果新加坡航空的投资计划被股东否决,中国航空集团计划在两周内提出详细的方案。

  新加坡航空曾表示,它认为双方达成的方案是合理的,不会对收购报价做出调整。

  眼下,东方航空的股东正面临痛苦的选择。如果他们投票支持新航的交易,则可驱除围绕东方航空的不确定因素,从而使公司发展寻找到明确方向。目前,航空市场虽利润可观但竞争相当激烈,东航处于亏损的窘境。

  如果他们投票反对该交易,则能从国航获得更多资金,同时也能节省更多成本。东方航空与中国国航的业务重叠性要比与新航更大。但如果投资者支持与中国国航的交易,他们还得再等上数月,静候交易的最后拍板。而且,东方航空的管理层以及政府方面最终是否支持国航的交易也未可知。

  东方航空执行董事罗祝平表示,国航的竞购方案现阶段还只是一个假设。我们目前关注的是1月8日的股东大会。我不会谈论现阶段仍是假设的事情。

  东方航空必须获得H股和A股各三分之二股东的支持才能通过与新加坡航空的交易。持有东航59.67%股份的母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China Eastern Air Holding Co.)不能参与投票。

  中国国航采取的一些策略在西方的公开竞购战中非常普遍,但在中国这样一个喜欢关起门来解决冲突的国家很少使用。为阻止新航的交易,国航母公司购买了东航12.07%的H股股份。现在它必须争取其他持有21.3%股份的股东反对此项交易。

  对东方航空的A股股东也不能掉以轻心。在判断这项交易的成功几率时,他们常常未忽略,因为国航只持有东航的H股。但他们也可能反对此项交易。

  如果国航竞购成功,则将改变中国航空业的版图,催生出一家航空公司独自坐大,从而让政府方面2002年确立的国航、东航、南方航空(总部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广州)三足鼎立的局面被撼动。

  中国国航2004年通过出售股份引入国泰航空(Cathay Pacific Airways)为战略伙伴,2006年又达成协议,与国泰形成交叉持股。国航持有国泰17.5%的股份。东方航空引入新加坡航空走的是类似路线。新加坡航空的品质和效率在全球航空业堪称典范。

  在这项投资交易之后,南航引入外国合作伙伴看来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在上周国航母公司表示反对东方航空与新加坡方面的交易、并有意动用所持东方航空12.07%的H股投票反对之后,中国航空业未来的格局变得更让人捉摸不定了。

  尽管中国国航不愿看到比它弱小的竞争对手获得更多资金和强大的外国合作伙伴,但许多观察人士曾以为,在新加坡方面的投资方案得到了中国国务院批准后,国航对此应会持观望态度。去年9月,国航曾与国泰航空发起联手行动,希望阻止新航与淡马锡入股东航,但后来据信因政治方面的压力而放弃,使东航与新航的交易得以通过。

  近日来,中国高层和监管机构似乎采取了中立和观望的立场。上周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发表声明称,支持中央企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企业经营行为应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操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是国航和东航最高级别的资产所有人。

  国航董事长李家祥最近被任命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CAAC)局长。这一职位使他能够向中国政府的最高层宣传他对国内航空业结构的观点。李家祥长期以来一直鼓吹航空业进一步整合,而国航应发挥表率作用。

  在国资委发表声明后,新加坡航空和东方航空的立场似乎并无变化。

  新加坡航空发言人史蒂芬·福肖(Stephen Forshaw)表示,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交易各方达成了一致。这是根据业务基本面做出的最为合理的判断。其他股东将会看到此项交易的好处以及双方结为长期合作伙伴能带来的效益,我们对此持乐观态度。

  东航的罗祝平表示,我们是国有企业。价格不是唯一的考虑因素。我们不能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接受某一方案。

  根据Thomson Financial的数据,东方航空H股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巴克莱集团(Barclays PLC)旗下的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持股5.97%;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持股5.01%;美国的Citadel Investment Group持股5.02%;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Co.)持股5.04%;瑞士银行(UBS AG)持股4.51%。其他投资者总共持股43.15%,加上国航母公司持有的股份,这部分的股份比例为55.2%。瑞士银行是新加坡航空和淡马锡控股此项交易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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