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家提醒旅客航空意外险应“量身选购”
| 2007-12-31 新华网 记者程正军 [投稿排行榜] | 2007/12/31(22:00:30) |
新华网重庆12月31日电:自12月1日起,航空意外险行业指导性条款正式废止,由此,各家保险公司自行设计、定价的航空意外险新产品不断出现。面对五花八门的航空意外险及其替代产品,不少消费者一时无所适从。重庆保险专家建议,对于航空意外险及其替代产品,消费者应“量身选购”。
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偶尔乘坐飞机出行的消费者,购买单次、短期的航空意外险更为划算。单次航空意外险产品,短期保障一般分为单次和7天两种。单次航空意外险产品,保险期间为乘坐当日飞机的有效期间,保费一般只要10元,主要针对航空意外进行保障,保障额度在60万元以上。保障期限延长到7天的航空意外险产品,消费者在此期间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均可获得保险保障。而对于经常乘飞机出行的消费者,作为航空意外险的替代产品,选择1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无论在时间、范围还是保障金额上,都更为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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