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从元旦将上调内地与港澳台间燃油附加费
| 2007-12-29 民航资源网 崔鸿波 [投稿排行榜] | 2007/12/29(09:49:14) |
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上涨,南航从2008年1月1日(出票日期)起,上调内地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具体为:内地至香港、澳门、台湾由单程104港币、来回程208港币上调至单程113港币、来回程226港币,或其他相应等值货币。香港、澳门、台湾至内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不变,仍为单程113港币、来回程226港币,或其他相应等值货币。
据悉,本次燃油附加费将按航段收取,各类旅客无任何豁免。
供稿单位:南航大连分公司市场销售部
相关专题 | 相关新闻 共有1109条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