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元旦将变更中美、中加航线托运行李规定
| 2007-12-25 民航资源网 韩树静 [投稿排行榜] | 2007/12/25(08:59:57) |
由于南航加入了“天合联盟”,为使南航与这些联盟航空公司的行李联运更加顺畅,南航日前修改了中国至美国、中国至加拿大航线上托运行李的规定,并从2008年1月1日以实际乘机日开始执行。
具体如下:
1、头等舱、公务舱的免费行李额不变,仍为2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70磅),且每件的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62英寸)。
2、经济舱的免费行李额仍为2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3公斤(50磅),且每件的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62英寸)。
3、不接受单件重量超过45公斤(100磅)的行李。
4、逾重行李的收费,分别按照超出件数、超出重量、超出尺寸三个标准进行累计收费。
超出件数每件费用
超出重量单件重量在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之间900元人民币/110美元;
单件重量在32公斤(70磅),但未超过45公斤(100磅)2700元人民币/330美元;
超出尺寸单件三边之和在158厘米(62英寸)和203厘米(80英寸)之间900元人民币/110美元;
单件三边之和超过203厘米(80英寸)2700元人民币/330美元;
以上修改内容适用成人、儿童。婴儿托运行李保持不变,可持10公斤免费行李额和一个折叠式婴儿车或推车。
供稿单位:南航大连分公司市场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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