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谎称机场有炸弹 法院判处管制两年
| 2007-12-19 《成都商报》 砝宣,实习记者易婷 [投稿排行榜] | 2007/12/19(07:06:32) |
警方接到线报称机场有炸弹,迅速出动大批警力寻找,却无功而返,事后查明,这只是一名16岁少年闲着无聊引发的闹剧。昨(18)日,双流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少年谭某管制两年,并扣押在案手机。
今年8月27日晚8时许,郫县110报警中心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匿名人士称,“我在川航非常重要的位置安装了两颗炸弹,至于什么时候爆炸我不知道。”郫县110报警中心迅速将案情通报民航四川机场公安局,并上报成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航四川机场公安局立即通报四川航空公司,并上报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治安总队以及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分别派出排爆专家和大批民警,携带专用器材和搜爆犬赶赴现场,会同民航四川机场公安局刑警支队、川航相关部门对川航办公大楼实施封闭,设置警戒线,疏散机场人员和乘客,对现场各楼层及地下室进行全面仔细的搜索。经过5个多小时的工作,警方未发现任何爆炸物。
事后,警方根据调查,将来自资阳的打工者,今年16岁的谭某立案侦查。据谭交代,事发当晚,他因躺在床上闲着无聊,遂产生恶作剧的念头,随即,他借用室友邹某的手机拨打郫县报警中心的电话,谎称机场有炸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故意编造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依法追究被告人谭某的刑事责任。但被告人谭某作案时未满18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且被告人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给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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