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安局赴首都机场检查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 2007-12-07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投稿排行榜] | 2007/12/07(15:15:48)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421号令)、《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公安部93号令)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领导有关指示精神,12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赴首都国际机场,协调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对博维公司、BGS、国航地服、国货航等驻场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介绍了各驻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结合今年以来发生的机场货物和旅客托运行李盗窃案件的特点及破获情况进行了说明。各单位分别就保卫部门的机构和职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机制、本单位内部人员偷盗问题以及已采取的工作措施进行了汇报。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领导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不仅要解决内部人员偷盗问题,还要解决好涉及内部人员偷渡、走私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的多方面问题,保卫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逐步整改。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空防处与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将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以进一步指导和监督驻场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相关专题 | 相关新闻 共有4条与治安保卫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