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李健向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颁发运行合格证书

 2007-11-28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投稿排行榜] 2007/11/28(15:33:55)

  11月27日,大新航空有限公司运行合格颁证仪式在首都国际机场举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李健为大新航空有限公司颁发了运行合格证。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局长黄登科为大新航空有限公司颁发了运行规范。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陈景林主持仪式。管理局飞标处处长张国军宣读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标司司长蒋怀宇发来的贺信。管理局审定小组组长韩龙泉介绍审定情况。管理局和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大新航空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出席仪式。

  大新航空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大新航空有限公司与新航空控股有限公司在组织构架、管理职能方面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运行标准与程序也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大新航空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8日取得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换发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2007年10月30日向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提出对更名后的该公司进行运行合格审定的申请。

  接受该公司的申请后,管理局非常重视,陈景林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审定方案和日程安排,并要求本着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在确保审定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以最高效率、最短时间,完成审定工作。管理局审定组根据大新航空有限公司运行合格审定申请和中国民航CCAR-121-R2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运行监察员手同,于2007年11月22日至25日,分成5个小组在较短时间内,分别对该公司航空飞行、航务、维修、客舱和安全类手册,进行了运行合格审定,审阅文字近120万字。

  通过文件审定和实际的演示验证,审定组认为大新航空有限公司已基本满足CCAR-121-R2部等民航规章的要求,该公司已具备安全运行的能力,建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向大新航空有限公司颁发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管理局有关领导在祝贺大新航空有限公司获颁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同时,希望该公司要牢固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审定组建议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水平,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飞得更好、飞得更远,为中国民航的发展、为实现民航强国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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