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飞机携带危险液体 一旅客被取消乘机资格
| 2007-11-26 《黑龙江晨报》 仇建、霍欣、陈巍,记者张 强 [投稿排行榜] | 2007/11/26(15:24:42) |
东北网11月26日电:近日,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一名旅客因携带乙醚和氢氧化钠两种危险液体,被取消了乘机资格。
23日18时许,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安检部门工作人员正在对哈尔滨至北京的CA1612航班旅客进行检查时,X光机检查员王晶发现旅客殷某包内有4瓶矿泉水,便立即通知开包员张延滨开瓶检查。而殷某此时却有些慌张,连称矿泉水瓶内装的液体是无毒无害的,也不易燃,完全没有问题。值班经理吴鑫将矿泉水瓶内的液体倒出少许试烧,结果火苗串出了1米多高。
面对事实,殷某不得不承认2瓶矿泉水瓶内装的是乙醚,另外2瓶装的是氢氧化钠液体。
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安检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这两种液体分别具有易燃和强腐蚀性,如果被带上飞机是非常危险的。
目前,殷某已被移交到机场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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