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订票出错全报废 误了航班还多掏5000元
| 2007-11-24 《东方今报》 记者刘长征 [投稿排行榜] | 2007/11/25(13:23:28) |
明明订的是下午的机票,却拿到了上午的。因为用手机订票,乘客刘先生一行10人误了航班,1.5万元的机票作废了,还多花了5000多元。
河南省禹州市民刘先生一行10人准备11月22日去海口参加重要的会议。他们通过电话在郑州民航大酒店郑州机场售票中心订了10张打折机票,汇完15720元的机票款后,约定当天直接到机场取票。
22日下午5点半,刘先生突然接到郑州机场电话,问他订的上午8点半的飞机票为什么还没有来拿?
订的是晚上8点半的机票,怎么突然变成上午8点半的?刘先生一行10人赶到机场。去海口的机票已售光,售票中心负责人表示可以为刘先生预留第二天上午的飞机票,但要补交1万多元的差价。
刘先生等人认为是票务中心把机票订错了时间,所以他们又来到郑州民航大酒店机场售票中心。售票中心主任齐峰拿出了订票单据,上面写着刘先生一行所订机票的航班起飞时间是上午8点半。
售票中心又拿出了当时售票热线的录音,录音中,程女士向刘先生推荐了22日的两次航班,但只告诉刘先生晚上8点半的起飞时间,另一航班起飞时间没有提到。刘先生说将再次打电话订票时,程女士将自己的手机号给刘先生,说订票可打手机。于是,以后刘先生订票、汇款、约定拿票时间打的都是程女士的手机。由于手机通话没有录音,因此无法认定责任。
刘先生认为,既然无法认定责任,那么1万多的差价不该自己一人承担,售票中心也该承担一部分。但票务中心不同意,双方一直僵持到23日凌晨2点。
昨(23)日上午,刘先生一行在售票中心的安排下,又补了5000多元的差价,以普通舱的票价乘坐公务舱离开了郑州。昨天下午,刘先生的同伴李先生告诉记者,多掏的5000多元钱,他们回郑州后再讨说法。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法认为,除非刘先生能证明手机订票的内容或证明票务中心违规操作,才能打赢官司。因此,电话订票时,应拨打订票热线,留下录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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