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福建保险公司将不再共同承保统一条款航意险

 2007-11-20 新华网 记者康淼 [投稿排行榜] 2007/11/20(09:18:57)

  新华网福州11月19日专电:记者从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自今年12月1日起,福建省(不含厦门)各保险公司不再共同承保统一条款的航空意外保险,将推出各自不同的航空意外保险或者其他列明航空意外伤害责任的意外险产品。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沈耀胜说,这是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今后福建省保险业将取消统一条款,航空意外保险产品将多元化,方便消费者。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航空意外保险或者其他列明航空意外伤害责任的意外险,要通过具备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营销员办理。机场、旅行社、航空售票点等保险中介机构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必须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查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营销员办理是否具备合法销售资格,可登录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www.fjbxw.com)。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非电脑出单的航空意外保险或者其他列明航空意外伤害责任的意外险。若对航空意外保险或者其他保单存有疑问,可及时向承保公司查询。若发现无法查询的保单或者伪造保单,应及时向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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