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票代理市场调查——黑代理靠什么活着
| 2007-11-9 《云南法制报》 实习记者刘骥 [投稿排行榜] | 2007/11/12(09:56:33) |

在城市的繁华地段,在机场出口,在大街小巷……他们不厌其烦地向过往人群发送着机票订购卡或打折卡,满脸的笑容和亲和的态度。但在这些的背后有谁知道这看似泾渭分明的交易里,却隐藏着难以看破的航空公司、机票代理商和“黑中介”之间因为共同利益而滋生出的“暧昧”的关系。
近年来,民航旅客对机票销售代理方面的投诉数量约占民航旅客、货主投诉总件数的三分之一,而且呈上升趋势。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黑代理”机票销售点以及被称作“票贩子”的“黑代理”人员上。
引君入瓮“黑代理”骗术为何屡屡得手?
本打算去北京的张先生一行8人便因为贪图小便宜而上了当。张先生通过街上散发的小卡片找到了一个机票代理人,代理人给张先生开出了较低的机票价格同时承诺将为其8人购买机场建设费。谁知,当张先生一行人拿到机票,去机场登机时才发现票是伪造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为此,张先生他们不仅花掉了几千元钱,连飞机也没有登上。《云南法制报》曾经也报道过一位宋先生通过熟人买到“另类”机票的消息。
实际上,机票低折扣正是“黑代理”骗取旅客信任的主要手段之一。
在昆明某政府部门工作的李女士也被“黑代理”骗了,对方称可以拿到7折的机票。但李女士在机场入口处拿到的却是9折的机票,送票的称7折的机票已经卖完了,还要求加收20元的送票费。“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也难说啊!”李女士说。
这些人遭遇的正是被业内称为“黑代理”——没有机票代理销售资格的经销商所惯用的伎俩。“黑代理”用低折扣引诱顾客订票,然后将这些散客的资料集中起来,以团队名义向正规的机票代理或航空公司的售票营业部购票。由于个人票与团体票的折扣不同,“黑代理”所赚取的就是两者之间的差价。如果散客没有达到团体的数量,他们承诺的折扣难以兑现,就只能采取其他的欺诈手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投诉受理中心胡春华经理告诉记者,正规的机票代理售出机票后,如果遇到航班延误、身份证过期等特殊情况,会立即通知买票人并尽快处理。但“黑代理”却只要是把票卖出去,其它的就什么都不管了。
胡春华经理说:“几乎每天都有从‘黑代理’处买了票而不能按时登机的人。我们也深受其害,因为很多‘黑代理’打着我们的旗号,登机遇到麻烦后,‘黑代理’肯定是销声匿迹了,而顾客就找到我们头上。”
胡春华说:“这种‘黑代理’骗人的现象早就有了,只是近几年越来越突出。一些媒体也不负责,还经常刊登他们的广告。‘黑代理’在报纸上登的广告我们一眼就能看出来,但是普通群众却不一定清楚。有人对广告信以为真,结果就是上当受骗。”
据介绍,“黑代理”还用各种借口向顾客多收费,比如说油价上涨了,而且路途超过了多少公里,天气寒冷送票的十分辛苦等。如果你向他要收据或者正规的发票,他就宁可不额外收钱,也不会给你收据或发票。因为民航管理部门曾三令五审禁止额外收费,有了收据或发票,管理部门可以籍此处罚相关人员。
各有所利利益链条滋生“暧昧”关系
据了解,云南省具有正规资质的机票代理商超过100家,但市场上的“黑代理”的数量是无法统计出来的。但业内人士透露云南省的“黑代理”占据的云南机票市场的份额超过了20%。
实际上,民航管理部门对机票销售代理商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中第九条要求,销售代理人应该具备下列营业条件:有固定的独立营业场所;有电信设备和其他必要的营业设施;有民用航空运输规章和与经营销售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料;有至少三名取得航空运输销售人员相应业务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相比之下,“黑代理”只能通过电脑查票,但出票还必须到其“上线”——正规机票代理点去拿。他们就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队”,几部电话,几十名或上百名发卡片的人,好一点的代理点会有一部电脑。
表面上看,正规代理商和“黑代理”水火不相容,但实际上,由于机票代理商的机票销售量达到一定的额度,航空公司就会给予高额奖励,机票代理商与“黑代理”之间具有共同的利益,因而滋生出“暧昧”的关系。“黑代理”到固定的与其有“暧昧”关系的代理商那里订票和出票,靠“空手套白狼”赚取折扣差价。而正规的机票代理点可以多卖出一些机票,年终得到更多的航空公司的奖励。在部分地方,一些正规机票代理点甚至通过养“黑代理”的办法扩大销售,维持市场份额。
2003年年底,我国航空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规定航空公司给予机票代理商的代理费由机票销售额的3%调整为6%以内,从而使航空公司能够更灵活性地刺激机票代理商增加销售量。航空公司提高给代理商的代理费成为争夺市场的常用方法。
监管乏力“黑代理”现象亟待“拨乱反正”
据胡春华提供的资料显示,“黑代理”赚取旅客黑心钱的手段主要有四个:一是采取散客充团的手段,赚取团队票与个人票的差价;二是利用航空公司提前购票优惠较多的政策,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提前5天抢占低折优惠机票,而后给旅客的机票票面价可能是6折,实际上却收旅客8折的票款,在收取了3%的正当机票代理费后可能还赚取黑心钱;三是寒暑假期间制作假学生证抢购学生票,然后以高价转卖给其他旅客;四是吃旅客的退票款,先收取旅客20%左右的退票费,然后私刻医院公章,出具该旅客因病不能乘机的假证明,骗取航空公司全额退票款,获取其中的差价。
然而,航空公司对“黑代理”的态度十分矛盾。一方面“黑代理”损害了航空公司的形象;另一方面,航空公司之间为了竞争,都竞相向机票代理示好,从某种意义上,在由机票串起的“利益链”中,航空公司也从“黑代理”现象中获益匪浅,是坐看“鹬蚌相争”的“渔翁”。
一些航空公司和正规机票代理认为,顾客和媒体对“黑代理”泛滥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黑代理’的行为影响了正常的机票销售秩序,也经常侵害顾客的利益,但他们的行为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我们现在执法的依据是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他说:“我们也接到过关于正规代理商是‘黑代理’的幕后老板的投诉,但查证起来困难重重,而且即便查证属实,如何处罚没有依据。用制定于13年前的法规来管理现在的事物困难重重。”与此同时,城管、工商和公安等部门也都缺乏对付“黑代理”的明确的法律依据。
行走在法律真空中的“黑代理”日益猖獗,在市场上已经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面对航空公司高额的奖励以及一些同行通过与“黑代理”联手占据更大市场份额的现状,许多诚信经营的正规机票代理商也在选择中左右摇摆。有关专家指出,“黑代理”现象已经到了亟待“拨乱反正”的地步,否则会进一步冲击和扰乱整个航空旅客运输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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