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拟允许航空公司提高燃油附加费
| 2007-11-01 《华尔街日报》 [投稿排行榜] | 2007/11/05(07:00:41) |
台湾“政府”11月1日表示,允许航空公司从11月15日开始将短途和长途航线燃油附加费提高14.3%,以反映全球油价上涨的因素。
台湾“民用航空局”(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在公告中称,各航空公司可以将长途航线每位乘客燃油附加费上调6.5美元至52美元,短途旅客燃油附加费上调2.5美元,至20美元。
当前的燃油附加费是自7月16日开始执行的。
该部门在公告中称,台湾“政府”运营的炼油厂商中油公司(CPC Corp.)的10-11月航空燃油平均报价提高至101.89美元/桶。
台湾“民用航空局”7月公告显示,“中油公司”6-7月平均报价为91.31美元/桶。
台湾两家经营国际长途航线的航空公司分别是中华航空公司(China Airlines Ltd.,2610.TW)和长荣航空公司(EVA Airways Corp.,2618.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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