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出台退票新规 旅客办理退票更为人性化
| 2007-10-17 中国广播网 记者刘立忠,通讯员方休全 [投稿排行榜] | 2007/10/17(15:06:22) |
近日,厦门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厦航”)对《国内航空运输票价及适用条件》进行了修改,并将于10月28日新的航班时刻表启用之日起施行。新颁布的“适用条件”更加人性化、市场化。
过去,厦航收取退票手续费主要以旅客退票时间为准,而新版的《国内航空运输票价及适用条件》规定,在客票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退票,头等舱及经济舱全价票收取票面价5%的手续费;而9折至8折票收取10%、7.5折至5.5折票收取20%、5折至4折票收取50%的手续费;特种票及折扣低于4折的机票,则不能退票。新规定的推出,有利于公商务旅客的出行,对低折扣机票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加强,维护了中高端旅客的利益;同时,对于因堵车等客观原因而未能赶上航班的旅客,不必再承受高昂的误机费了。
为了避免决策失误,旅客在购买机票前,不妨先详细了解厦航相关规定,可向厦航直销机构索取具体规定或登陆厦航网站(www.xiamenair.com.cn)了解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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