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筒商人欲带样品登机 机场安检及时拦下
| 2007-10-11 《楚天金报》 记者戴辉,通讯员吴学斌、邝永龄 [投稿排行榜] | 2007/10/11(10:32:35) |
昨(10)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安检从一男子的随身行李中,查获进口紧急烟火筒,如此易燃的烟火制剂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尚属首次查获。
下午15:10左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安检员正在对乘坐CZ3343航班前往广州的商务旅客进行安全检查,一名熊姓旅客的行李图像引起了安检员的警惕。打开包一看,原来里面装着的为6支长约25厘米,直径约3厘米和4支长约10厘米,直径约6厘米的圆柱形物品,此物品为紧急烟火筒。撕开白色封口后,将刮片在地上(或其它硬物处)上摩擦一下,即刻烟火筒可冒出大量的白色烟雾和红色火焰,根本不需要明火来助燃。
经核查,该名旅客是一名烟火筒商人,其携带的烟火筒是从国外带回的样品,准备在国内市场上投放,这种紧急烟火筒一般配备在车辆上,遇到紧急情况可报警自救,同时在登山野营,野外生存时也可自救。
根据《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均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类,是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上飞机的,最后,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安检对该名旅客所携带的10支烟火筒进行了暂扣处理,待旅客返汉时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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