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内蒙制定《航班延误服务处置指导意见》
| 2007-09-21 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 刘海琴、贾志勇 [投稿排行榜] | 2007/09/22(10:06:46) |
目前正值生产旺季,由于天气、空管、机械故障、旅客自身等原因经常造成航班延误,使航空运输快捷的优势大打折扣,同时使旅客与工作人员产生一些摩擦,甚至占机、罢机的非法干扰事件时有发生。最终导致机组超时执勤甚至疲劳飞行,同时也对飞行器和客舱的安全带来隐患,直接影响航空安全。为使广大乘务人员进一步掌握非正常航班的相关规定和处置方法,保证航班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客舱服务部对航班延误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制定了《航班延误服务处置指导意见》,力求满足旅客的需求,最大程度平息旅客对公司产生的不满,赢得理解和认可。
《航班延误服务处置指导意见》就航班延误相关法律解释、补偿政策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同时强调了在非正常航班机上配备规定及乘务人员的职责要求,对非正常情况下餐饮、机供品的变更,航班延误时公司有关单位通报信息流程,航班延误时航食应急情况的处理和航班延误互通信息流程制定了具体要求。
《航班延误服务处置指导意见》还针对航班延误后进行处置时,应遵循一定原则,航班延误原因相关问题,与飞机动态相关的问题,关于签转、退票,与食宿安排相关的问题,与补偿政策相关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逐项模拟问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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