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空运货物“悬空”一月

  《华西都市报》 实习生郁鑫鹏 记者张焱 [投稿排行榜] 2001/10/06(17:25:10)

  昨(5)日,某公司胡先生遇到一件哭笑不得的事:因为对提货手续理解的不同,他1个多月前托某航空货运部运到昆明的货,现在因收货人提不到货而中断了交易,要求货运部退货也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胡只得诉至本报。

  据胡先生称,他所在的公司经理于8月底从昆明参加订货会回来后,就立即让他给昆明的某商业城寄样品过去。9月上旬,胡先生委托该货运部将两箱样品寄往昆明。第二天胡就被派往北京出差。“我9月底从北京回来后,就被经理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问我寄的样品究竟寄到哪里去了?公司为此失去了20多万元的合同。”胡称,随后他与昆明的收货人联系,对方称机场通知必须要提货单和身份证才能取货,但是货运部根本就没有对胡说过提货单的事;胡先生先后6次找成都的货运部要求将货退回成都,答复是:我们只管运到地点,其他不管。

  胡先生称自己不但被经理责怪丢了20多万元的生意,而且还被扣了工资,现在又退不回货来,真是倒霉透顶。

  据我们从几个航空公司货运部了解,各家的取货规定确实不同,有的取货只需身份证明即可,有的却要提货单;据胡先生的昆明收货人称,昆明机场确实规定要提货单才能提货。

  据胡在成都寄货的航空货运部的负责人称,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自己的责任就是将货主的货从市内安全运到机场,以后的责任就不应该归他们管了,但他表示货运部可以协调胡先生尽快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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