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分公司正式组建运行安全监察员队伍
| 2007-09-18 南航深圳分公司党委工作部 段花建、傅翔、徐丹 [投稿排行榜] | 2007/09/18(14:56:15) |
近日,根据中国民用航空121部规章关于航空公司“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系统”的要求以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安全监察规定》,南航深圳分公司从各单位择优选择工作作风严谨、具备安全质量管理知识的业务骨干,组建了运行安全监察员队伍。
进行持续、规范的运行安全监察是运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航空公司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实现运行安全闭环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南航深圳分公司组建运行安全监察员队伍,旨在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的运行安全监督检查,使运行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地运作,实现南航安全管理与世界接轨的战略目标。
据悉,针对运行安全监察员,南航深圳分公司于9月19日至21日专门组织了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体系知识;国家及民航有关法律、条例、规章、标准;公司《运行规范》;公司运行、安全管理、安全审计手册内容等。
为确保运行安全监察员切实履行职责,南航深圳分公司制定下发了《运行安全监察员管理规定》,明确了监察员的职责、权力和工作要求。根据监察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南航深圳分公司还将在年底对监察员实施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安全奖惩。
进行持续、规范的运行安全监察是运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航空公司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实现运行安全闭环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南航深圳分公司组建运行安全监察员队伍,旨在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的运行安全监督检查,使运行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地运作,实现南航安全管理与世界接轨的战略目标。
据悉,针对运行安全监察员,南航深圳分公司于9月19日至21日专门组织了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体系知识;国家及民航有关法律、条例、规章、标准;公司《运行规范》;公司运行、安全管理、安全审计手册内容等。
为确保运行安全监察员切实履行职责,南航深圳分公司制定下发了《运行安全监察员管理规定》,明确了监察员的职责、权力和工作要求。根据监察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南航深圳分公司还将在年底对监察员实施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安全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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