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获颁CCAR-147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
| 2007-08-30 民航资源网 [投稿排行榜] | 2007/08/31(07:01:34) |

图1:2007年8月28日,南航机务培训中心获得中国民航总局颁发的《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这是颁证后中国民航总局领导、南航股份公司领导和南航机务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合影留念。
2007年8月28日是一个好日子,这一天,中国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副司长徐超群向南航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袁新安颁发了《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标志着南航已具备了CCAR-147的培训资格,标志着南航机务维修培训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总工程师杨新国、维修适航处处长陈维、兄弟维修单位的代表等出席了颁证仪式。
CCAR-147部是中国民航总局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培养合格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而颁布的法规,只有取得这一资格,才能保证培训机构的有效性。CCAR-147部的颁布和实施,是提高机务人员技能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中国民航总局加强维修培训行业管理的结果。
南航机务培训中心自2006年7月成立后,为了尽快取得CCAR-147资格认证,专门成立了CCAR-147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在南航股份公司和培训部领导的直接关怀和指导下,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和组织学习CCAR-147部规章及相关咨询通告,就培训机构管理手册和操作程序、教学大纲、机型实习项目清单、人员、教材、题库和培训设施等议题进行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准备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2007年8月2日通过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适航处全面审核,获得了维修培训机构资格。
袁新安副总经理代表南航股份公司对南航机务培训中心获得中国民航总局颁发的《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表示祝贺,并表达了感谢:感谢中国民航总局、中南地区管理局对南航机务系统的成长和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感谢各兄弟航空公司和院校对南航机务系统的支持和协作,使大家一起携手发展,共同进步。南航机务培训中心在培训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上都取得了长足进步,提升了培训能力,改善了培训环境。形成了以机型和技能培训为主,各类规章手册等基础课为辅的培训机构,南航机务培训中心获得《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促进了南航机务人员专业水平的提升,同时也为我国民航维修业人才储备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培训平台。

图2:2007年8月28日,在南航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袁新安陪同下,中国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徐超群副司长参观南航培训部机务培训中心培训设施。
徐超群副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在此代表中国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向南航机务培训中心取得《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表示热烈祝贺!随着民航的快速发展,预计到2015年中国民航的飞机数量将达到1600-1800架,飞机数量的增多和航空新技术的运用,机务维修系统必将有大的发展。为了保证飞行安全,必须建立和完善培训机构系统,提高机务人员水平,才能够迎接未来的挑战。机务培训不仅是一个工作,未来也是一个行业。南航机务培训中心获得CCAR-147资格认证的培训机构,表明了南航对机务培训工作的重视。CCAR-147培训机构资格的取得,既对南航机务人员技能提高提供有力保证,同时也能为南航以外的民航单位培训提供培训平台。民航总局飞标司作为行业主管,将积极鼓励和帮助民航各个单位提高自己的培训能力,并且做好监督和检查,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大力促进民航事业发展。
南航机务培训中心的CCAR147部培训资格在中国民航业内将保持长期有效,并可以进行对外培训。现取得的机型培训资格包括:A319/320/321(V2500/CFM56)、B737-600/700/800/900(CFM56)、A330-200/300(TRENT 700)ME/AV I、 II类的培训课程。目前,南航机务培训中心正在逐步规范和完善其他培训项目的开发工作,在取得上述机型培训资格的基础上,根据CCAR-147部要求不断补充和完善“飞机维修基础培训”、“飞机部件维修基础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和“部件修理项目培训”等功能模块,以达到覆盖整部CCAR-147规章要求的目的。
颁证仪式结束后,徐超群副司长一行参观了南航CCAR147培训机构,对南航机务中心硬件设施给予高度的评价。南航机务培训中心经理高朝阳对筹建中的南航新的培训中心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预计新的培训中心将在两年后投入使用,届时将为南航和民航的机务人员全方位、更优质的培训服务。

图3:2007年8月28日,南航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袁新安、南航总工程师董苏光向中国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徐超群副司长介绍南航新培训中心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相关专题 | 相关新闻 共有14条与CCAR-147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