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欲携带管制刀具登机 难逃安检火眼金晴
| 2007-08-14 常州奔牛机场 杨磊 [投稿排行榜] | 2007/08/15(07:32:28) |
8月10日,常州机场安检人员在对乘坐CZ3816航班前往广州去的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时,在两名中年男旅客的随身行李中分别查获一把匕首和一把带自锁的弹簧刀。在一个航班中连续查获分别有二名旅客携带管制刀具乘机,实属罕见,为此依照相关程序,分别将他们移交民航公安机关查处。
当日下午15:00左右,安检部门在对该航班的旅客随身行李通过X光机检查时,发现连续有两件行李藏有管制刀具,后经开包确认,分别是一把匕首和一把自锁弹簧刀。依照相关程序,安检人员将这两名旅客移交民航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当即没收并对他们进行审查。
常州机场安检部门在此提醒广大乘机出门的旅客,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携带管制刀具,涉及航空安全都不是儿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乘坐民航飞机禁止随身携带或交运枪支、弹药、军械、警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违反规定的,民航公安机关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携带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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