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机票手续费与折扣率挂钩 一年内退票有效
| 2007-07-24 《烟台日报》 记者耿晶,通讯员田南阳 [投稿排行榜] | 2007/07/26(09:21:13) |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从烟台国际机场了解到,近期各大航空公司调整了机票退票的手续费政策,机票退票的手续费开始按照票面折扣率来确定,市民在出票后的一年之内退票均有效。
目前在烟台国际机场开通航班较多的航空公司有山东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东方航空公司,这三家航空公司的退票手续费现在均按照机票折扣价格计算,退票时退还全部的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目前山航和国航4至5折的机票退票手续费为票价的30%,6至7.5折的机票的退票手续费为票价的10%,8折机票的手续费为票价的5%。东航5折机票退票手续费为票价的50%,6.5折到7.5折手续费为票价的20%,8折、9折手续费为票价的10%,全价票手续费为票价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