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珠直获颁《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合格证》
| 2007-06-04 民航资源网 廖志文、马文莉 [投稿排行榜] | 2007/06/04(11:07:44) |

5月29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向南航珠海直升机分公司颁发了《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和相应的《运行规范》,这是南航珠海直升机分公司继2005年底通过了中国民航法规CCAR91部的运行合格审定后,两次通过了中国民航法规CCAR135部的运行合格审定。
南航珠海直升机分公司(以下简称珠直)是甲类的通用航空企业,80年代开始便从事海上和陆上的各种通用航空飞行和小型商业运输飞行。2004年根据中国民航关于规范管理和规范运行的精神,珠直的领导十分重视,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中国民航规章CCAR91部,并按照此规章的要求,在总结了公司20多年来大量的运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综合了公司各类管理文件和资料,编写了六大类共二十本手册,建立了初步的运行手册体系,并在2005年底顺利通过了中国民航局方的审查和验证,获得了《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的运行合格证》和相应的《运行规范》。
随后,珠直公司针对所实施的小型商业运输飞行继续组织人员学习中国民航规章CCAR135部,此规章对小型商业运输飞行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根据这些要求,珠直对之前编写的运行类手册进行了修订,加入了符合CCAR135部运行的各种规定和程序,从而建立起一整套的公司飞行运行的统一政策、标准和程序,为公司从事飞行运行的全体飞行和地面运行工作人员提供了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指南,并要求他们严格遵照执行。
经过中国民航局方对珠直的各种手册的反复审查,以及结合实行运行的验证,确认了珠直的运行符合中国民航规章CCAR135部的要求,因此,中国民航总局于5月22日向珠直签发了《运行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