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影响服务危害安全 两名醉酒旅客被拒绝乘机

 2007-05-30 南航广西分公司党委工作部 通讯员何咏谦 [投稿排行榜] 2007/05/31(12:34:43)

  近日,两名来桂林公干的东北旅客,在桂林两江机场准备返回时,因醉酒被拒绝登机,只好转乘下一个航班返回。在此,笔者提醒旅客乘机前尽量不要过量酗酒,以免耽误行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二条专门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据介绍,少数旅客酗酒后在乘机过程中失控闹事,导致航班厌恶波及其他旅客,严重影响服务质量,并成为航班运行不安全隐患。故此,民航法规也授予了航班机长在起飞前拒绝酗酒旅客乘机的权力,甚至为此授予了机长的“拒飞权”。

  同时,由于飞机爬升、降落阶段,身体素质较差的旅客都有可能感到眩晕、恶心,而酗酒旅客的反应更加明显,常会出现呕吐、晕厥的现象,不单单给其他旅客带来不便,严重的还有可能危急自己的生命。大家都知道,酒后严禁开车,同样,乘坐飞机前也最好不要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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