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飞行员辞职被索赔800万 特殊人才流动遇难题

 2007-05-23 《河南日报》 记者李若凡 [投稿排行榜] 2007/05/23(11:19:42)

  飞行员的辞职费有多高?200万、500万、800万元,近年来,国内航空公司频繁出现飞行员辞职引发的天价索赔,凸显了特殊人才流动遇到的难题。

  辞职要赔800万?

  5月19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河南分公司飞行员辞职引发的天价赔偿金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南航向跳槽的飞行员索赔8133928.63元。

  2000年8月,高飞(化名)从中原航空公司转入南航河南分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任飞行中队机长、教员。

  2006年3月31日,高飞向南航河南分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遭到拒绝。高飞在提出申请30天后中断了正常工作。随后,南航河南分公司以不满服务年限离开公司为由将高飞告上法庭。

  该案在南航河南分公司所在地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2007年1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高飞违约,须赔偿培训费、违约金2035997.87元。

  飞行员没有辞职权?

  “飞行员也是劳动者,受劳动法约束,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为了寻找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地方,有权跳槽。”高飞认为。

  南航河南分公司则认为,飞行员是特殊人才,他们的职业有难以替代的特点,无法像其他工种一样,支付常规费用就可找到合适的替岗人员。他们随意跳槽,对飞行安全也将带来潜在的巨大危害。

  河南中涵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省政法学院副教授刘明勋说,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一般情形下,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后,只要不愿在该单位继续工作,即可行使辞职权,但要受三个程序制约。第一要有书面通知;第二该通知必须送达用人单位;第三该通知必须提前30日送达用人单位。

  刘明勋认为:“辞职必须经双方同意是一个普遍的错误观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天价索赔依据何在?

  飞行员辞职,首先面临的是雇主的天价索赔,各个航空公司的要求为200万元至1200万元。

  “天价索赔没有任何意义,已经超出了飞行员所能承担的极限。”高飞的代理律师韩智勇认为。

  而对法院判令高飞赔偿200余万元这一判决,航空公司仍大喊亏本,他们称,这200余万元损失,只能去招录一个新飞行员,而培训新飞行员所发生的实际培训费用,要远远高于200万元。

  特殊人才流动咋规范?

  “目前像飞行员等一些高级技术人才通常会在跳槽方面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而这些纠纷多是因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所引发的,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这些问题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一位法律界人士说。

  有业内人士表示,正在起草之中的《劳动合同法》,有望解决特殊人才遇到的这些问题。比如对于飞行员这样的特殊人才,《劳动合同法》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培训合同条款,在培训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方面细化规定,从而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约定劳动终止相关条件,一旦一方提前解约,如何赔偿。”刘明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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