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合情合理合规合法就应尊重农民“飞天”
| 2007-04-13 《华商报》 李清 [投稿排行榜] | 2007/04/16(13:30:08) |
近日,山东人“中国农民第一飞”谭成年,驾驶一架简易超轻型飞机时,机毁人亡。刘效仁先生在《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认为,“爱国”、“创新”等种种拔高的舆论,让当事人陷入迷途不能自拔,一步步将农民飞天推上了“虚荣的祭坛”。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
应当承认,制造飞机的谭成年,包括其他一些“飞天”者,从总体上来说,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想让他们造出先进的飞机,不是很现实的事情。然而我们却是否想过,这些一心一意飞天的农民,是否就想着要造出先进的飞机呢?恐怕并不是这样。
事实上,谭成年等大多数“飞天”者,并没对自己的技术盲目自信,也并非完全没有考虑到安全问题。他们想做的,只是制造出一架简易的飞机,在天空中飞行一定距离而已。甚至谭成年这次驾驶的是别人买的飞机,是为了进行航空拍摄而飞行的。为什么农民就不能有自己的梦想呢?要说不安全,那些攀岩、漂流、徒步穿越沙漠的探险者,做的难道不都是危险的事吗?
如果一定要让“飞天”者说,自己的行为有多大“意义”,我想可能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会说只是兴趣、圆梦而已,实现梦想就是最大的意义。难道不是吗?我们花几十块钱,就能从商场买个收音机或望远镜,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乐此不疲地自制这些玩意呢?
当然,将造飞机作为业余爱好,甚至当作全职的“事业”,也不是就不能进行反对。但是,只要“飞天”者没违反法律,没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就不该对其多加干涉,或者是冷嘲热讽。的确有一些农民造飞机,弄得债台高筑乃至妻离子散,也没捣鼓出什么名堂来,但并非所有人情况都如此。比如谭成年,就曾到飞行培训基地学习,考取了专门的飞机驾驶证,还曾携妻子进行了30分钟的飞行,都说明他的“飞天”梦,不是完全非理性的“盲动”。
笔者绝不盲目鼓励更多农民“飞天”,也不因某些“飞天”者宣扬“爱国”、“创新”,就去简单地支持其所作所为。但如果笔者身边有造飞机的朋友,我不会因为其行为“与创新不搭界”,“几无任何科学意义”,就去进行打击,而只会在赞赏其勇气的同时,提醒他“飞天”需要一定成本,要对费用、安全等有周到考虑,并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一切都准备好了,我会给他送上最美好的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