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订法规 放宽外人投资航空业股份比率 | ![]() |
| 2007-03-08 台湾《中华日报》 | 2007/03/11(20:2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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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社”台北七日电:台湾“行政院”院会今天大幅修正《民用航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包括放宽外人投资比率限制,将现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为台湾居民所有”,修正为逾半数;增订开放设置民营航空站;加强维护飞航安全。
为增加航空业资金渠道,引进国外专业知识及团队,修正草案放宽外人投资比率限制,现行“台湾航空器者股份总数、董事三分之二为台湾居民”的规定,修正为股份总数、董事逾半数为台湾居民,但单一外国人持股总数不得逾百分之二十五。
除政府经营航空站,修正草案增订开放设置民营航空站,明定申请筹设、兴建、营运的资格及核准核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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