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为大新华快运颁发航运经营许可的公示
| 2007-03-06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投稿排行榜] | 2007/03/07(10:28:40) |
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筹)2006年11月8日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筹建,目前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提出申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已完成对其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名称: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三、基地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于文勇
七、经营范围:国内支线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人民币)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 8100万元 | 现金 | 81% |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1900万元 | 现金 | 19% |
合计 | 10000万元 |
| 100% |
九、筹建工作情况:
1、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
2、已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签订企业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批准其租赁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5架D328JET飞机;
4、已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签订了地面运营保障协议;
5、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航司已批准其企业标志、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6、天津市无委办已同意其设立通讯台站,保障航务通信的畅通;
7、经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注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管局向其指配了三字代号GCR和无线电呼号(中文无线电呼号为神龙、英文无线电呼号为CHINA DRAGON),国际航协向其指定了二字代码GS、三字结算码826;
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已为其所租赁的飞机承保飞机险和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9、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批准其客货运输凭证;
10、已从海航调入飞行人员45人、机务人员60人、乘务人员22人、签派人员16人;
11、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总局155号令)的要求,已制定《家属援助计划》。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7年3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kj_zheng@caac.gov.cn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运输司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