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龄童成常州机场今春查处的首例携带鞭炮者 | ![]() |
| 2007-03-04 《常州日报》 陈建平、童童 | 2007/03/04(17:5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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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一名7岁儿童成为常州奔牛机场今春以来查处的第一例违禁携带鞭炮者。
鞭炮属易爆物品,为民航运输严格禁运物,为此,机场安检加大了对此类物品的检查力度。当天下午,这名儿童乘坐常州至广州的航班时,被安检人员查出携带少量鞭炮。孩子的家长并不知情,鉴于其为未成年人,经对其批评教育后放行。
对此,机场安检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在乘座民航班机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否则将给您的行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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