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老外坐飞机带烟花 被机场警方处以罚款500元

 2007-02-11 《京华时报》 记者雷娜 [投稿排行榜] 2007/02/11(16:27:28)

  图:民警从保温壶包装盒内查出了50包烟花棒。摄影:董世彪

  为了给儿子带一份“过年礼物”,越南籍男子裴某将300根烟花棒藏匿在保温壶包装内,准备带上飞机。昨天(10日),鉴于裴某被查后的认错态度较好,首都机场警方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规定,对裴某处以500元的罚款。

  前天下午2点半左右,一名越南籍男子欲搭乘北京至河内的VN901航班回越南。当他将手提行李放上安检仪时,安检人员发现了里面的可疑情况,“行李里有一个没有拆包装的不锈钢保温壶,很多烟花棒‘见缝插针’地塞在不锈钢保温壶与包装盒之间的空隙里。”

  接到国际安检警务岗的报警,航站楼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经清点,保温壶内装有烟花棒50包,共300根。

  据了解,该越南籍男子姓裴。他常年在俄罗斯做服装贸易生意,不久前来北京看老乡。此次乘机,是打算回国过春节,“被发现的那些烟花是给儿子备的过年礼物。”

  首都机场警方称,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此类物品进入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此也有详细的处罚内容。

  昨天,首都机场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对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航空器的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没收了其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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