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机票打乱行程 机票超售该如何解决
| 2007-01-23 《乌鲁木齐晚报》 宋莉 [投稿排行榜] | 2007/01/23(15:23:35) |
旅客罗先生拿着正规售票处打印的正规电子客票去换取登机牌,却被告知飞机已经满员,不能正点登机。尽管航空公司答应为他改签到另一架航班,并赔付一定金额的误机补偿,但罗先生还是表示不能理解。
旅客:持机票不能登机
1月20日,罗先生通过某航空服务热线购买了一张22日上午乌鲁木齐至西安的客票。不料,昨日在值机柜台前换取登机牌时却被告知:登机牌无法办理。经过一番询问,某航空公司机场售票处向罗先生解释,他的机票属于超售。在罗先生的要求下,该柜台向他出具了“售票超售”的书面证明,并加盖了公司印章。
售票处:机票超售与己无关
22日上午,记者致电罗先生所说的售票点询问超售问题。一位工作人员说,超售的情况有,但与售票处无关。他们是严格按照航协授权的售票处系统正规操作并正常出票的。他说,昨日的航班,该售票处已售出好几十张,除了罗先生声称无法登机,没有出现其他任何意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机票超售是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飞机的座位虚耗。因为常常有旅客因各种原因买了票却临时退票或签转,造成航班空位,这就给航空公司造成了损失。新疆支线、东线航距远,一个空位的损失是千元左右。因此,在某些航线上航空公司会用超售的做法来弥补。
律师:航空公司应明示
“不管基于什么考虑,航空公司应该主动预告超售机票的信息,买与不买决定权在旅客。其次,应当明确赔偿标准,而不应采取私下了解的办法处理。”百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桑云说:“航空公司不向购票人明示所出售机票的超售性质,剥夺了购票人的知情权、选择权、拒绝权的同时,还因超售机票使得预先购买机票的乘客因持超售机票的乘客先登机而被拒载,不仅违反了航空运输合同,而且侵害了乘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导致购买超售机票的乘客的航班延误,属违约与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桑律师认为,应当给予旅客一定金额的补偿。
截至记者发稿时,罗先生已改乘14时30分飞往西安的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