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航空中国员工擅改积分骗取免费机票获刑
| 2007-01-17 《京华时报》 记者孙思娅 [投稿排行榜] | 2007/01/22(16:22:48) |
昨天,因擅自修改乘客积分卡中的积分换取免费机票,法国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机票预订部原员工李振国,被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认定,2000年1月至2002年9月,李振国和刘阅春合伙,擅自修改以刘阅春姐姐名义申请办理的法航飞行里程积分卡内的飞行里程数,从而获取法航免费机票的奖励。在此期间,刘阅春一共获得3张价值近7万元的免费机票,随后又以2.9万余元的价格转卖给了别人。
开庭时,李振国翻供否认犯罪,但他的亲笔供词却讲述:2001年初,他发现乘客的飞行里程可以被录入到其他乘客的积分卡中,并得到法航确认。李振国和同事刘阅春商量后,决定以此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