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出新规 港澳机票代理商可执业内地
| 2007-01-20 《新京报》 记者曹阳 [投稿排行榜] | 2007/01/20(18:07:35) |
本月4日起香港、澳门的航空销售代理企业已可以在内地独资开展业务。中国民航总局昨(19)日对外公布《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二)》透露,国家将允许符合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定义的香港、澳门航空销售代理企业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与内地企业相同。
国内机票销售代理行业竞争加剧
据了解,目前国内一级机票销售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为150万元人民币,二级机票销售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为50万元。国内机票分销市场门槛的降低,为更多的港澳票代企业进军内地市场创造了条件,也必然会加剧国内机票销售代理行业的竞争。
数据显示,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去年已经收到超过两千份航空客货代理企业的执照申请,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外资和港资企业提交的申请。业内人士称,希望进入代理行业的境外企业不仅拥有雄厚的资金、技术背景,同时还大都把企业设立在特区、口岸城市,以享受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
北方市场暂时触动不大
北京的代理人则向记者表示,凭借低廉的服务费用和便捷的服务,在港澳注资的机票代理人在南方市场早就十分普遍,但对于北方市场来说,则很少有港澳担任资方的代理人出现,因此对市场的触动不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随着市场大门的打开,更多港澳资本有可能趁机进入大陆市场,这或许给很多规模较小的机票代理企业新的机会。”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机票代理人“小、散、乱”现象十分严重,“仅北京市场,机票代理企业就有五六百家,但大多数企业的年营业额都在几千万元,与携程这样的科技型网络分销商相比,有着的明显的差距”,该人士称,港澳资本进入机票代理行业短期内或许不会引起市场上的变化,但势必会随着越来越多港澳投资者的参与,引起市场内的整合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