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送丢万元海参只赔百元 市民将起诉快递公司

 2006-12-27 《半岛都市报》 记者陈新坦,通讯员栾华 [投稿排行榜] 2006/12/27(09:43:45)

  本报12月26日讯:昨天下午,王先生拨打12315反映,11月5日,他通过青岛市香港中路附近一家快递公司给青海的亲戚寄了5公斤干海参,价值万余元。没想到海参却被快递公司给弄丢了。而该快递公司根据单据背面约定的“货物丢失最高赔偿5倍运费”,只答应赔偿100余元。

  对此,工商部门协调未果后,王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打 印】    【推荐给朋友】    【查看当前最新评论

相关专题航空物流 法律法规 客货代理 

关键字:
发表我的评论内容:

   发表请先登陆/注册

严禁发布攻击他人、言语粗俗、涉及政治等违反规定的言论。违者法办。

订阅民航新闻列表

每工作日更新,精心为您制作——必定精彩!

您的邮件地址:

一周内查看最多的信息列表

一周内评论最多的信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