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香港柏宁酒店服务员非礼空少和空姐罪名成立

 2006-09-22 香港《大公报》  [投稿排行榜] 2006/09/22(16:27:37)

  香港柏宁酒店前服务员,在酒店内非礼维珍航空公司外籍空中少爷及空姐,被起诉两项非礼罪。昨(21)日被告于香港东区法院受审时,辩称是空姐为答谢他代为开门,主动摸他及轻吻他的嘴在先,他在推开对方时不慎触及她的胸部。只是他的解释只换来裁判官祁士伟“做梦”、“鬼话”的评语,因而裁定他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下月五日,待索取有关背景、心理及精神科医生报告后判刑。

  被判有罪的何伟明,三十二岁。

  事发于本年二月十三日,被告当时仍在柏宁酒店担任服务员。两名受害人入住该酒店,当外籍空中少爷离开房间前往机长所住房间时遇上被告,事主向被告取匙开门,转身开门之际,被告竟将手放入他的后裤袋,并抓他的臀部。他马上要求被告离开。

  之后,一名外籍空姐饮酒后返回房间。当她站在房门外取门匙时,被告竟以双手抓她胸部两次。她推开被告返回房间,向酒店方面作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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