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难中被烧伤 两名新加坡航空空姐仍支薪
| 2006-07-29 马来西亚《南洋商报》 [投稿排行榜] | 2006/07/30(16:58:53) |
(新加坡29日讯)新加坡航空公司SQ006两名烧伤空姐,自2000年台湾空难后虽然不再值勤,6年来仍领取新加坡航空公司薪水。新加坡航空公司也支付她们的所有医药费用。
2000年10月31日,这两名空姐所值班的SQ006,在台湾桃园中正机场做短暂停留、准备续程飞往美国洛杉矶时,却在起飞时撞毁在跑道上,造成83人死亡。
这两名空姐法莎娜(23岁)和蔡良娜(38岁)在意外中被灼伤。
法莎娜全身45%烧伤,脸、四肢及腹部都被烧伤;蔡良娜身上13%烧伤。空难事件后,两人连同其他机组成员起诉新加坡航空公司。他们的案件将在10月上新加坡高庭。
据《海峡时报》报道,14起机员起诉新加坡航空公司的案件是在今年初呈上高庭,其中有10起案件已在庭外和解。
代表新加坡航空公司和机员的双方律师都希望最后剩下的4起案件,也能够庭外和解。
空姐法莎纳和蔡良娜的案件,是在最后的4起案件中。新加坡航空公司的代表律师昨天(28日)在审前会议后告诉《海峡时报》,他可以确定的是,10起案件虽然还存在一些法律程序,不过双方都同意和解的条件。
他们正在努力处理剩下的4起案件,希望也可以庭外和解。基于机密理由,他和代表12名起诉者(包括10名已接受庭外和解)的律师,都不愿透露和解的内容。
据悉,法庭在决定这类案件的赔偿时,通常会把伤势状况、是否需要长期治疗、起诉者最后所领取的薪水数额以及其所需要抚养的亲属人数等因素考虑在内。
空姐法莎娜受伤后,在医院留医了好几个月。她和蔡良娜的案件分别由不同的律师所代表。6年前的空难,机上当时有17名机舱人员和3名飞行员。
较早前,大约12名机舱人员在美国起诉新加坡航空公司,但美国的法官在2004年裁定新加坡才是听取有关案件的恰当地点。
所有乘客起诉新加坡航空公司的案件,包括26起在新加坡,60多起在美国,都已经庭外和解。(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