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意险“暴利说”有回音 替代产品已有销售

 2006-07-11 《每日经济新闻》 秦晓华 2006/07/11(20: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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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保险律师李滨昨(10日)晚将中国保监会对其质疑航意险“暴利”的书面回复传给本报。据其提供的材料称,保监会认为,目前,航意险的定价不乏依据,目前正在引导保险公司开发航意险的替代产品,以提供消费者更多选择。

  今年3月15日,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李滨向中国保监会发出书面建议函,认为目前正在销售的保费为20元、保额40万元的航空意外保险,存在暴利,对消费者显失公平,应停止销售。

  该书面建议函经他个人网站公开后,引起业界和媒体关注。

  据该律师提供的材料称,保监会明确表示,航意险的价格于2003年作过一次大幅度的降价,从20元保20万元改为20元保40万元。仅以纯保费加附加费用模式,推算航意险费率做法,是不可取的。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算工作委员会也表示,航意险经营中存在较高的营销费用等成本,一些经营时间短、业务规模小的保险公司,甚至在该项业务上出现亏损,因此并不存在“暴利”。

  据了解,建议函和回复中多次提及的“航意险的替代产品”,目前市场上已有销售,通常为40元、50元或100元保障一年内乘坐海、陆、空交通工具的意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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