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电脑不翼飞 物主状告空运商

  《扬子晚报》 盛冰 潘晶 大颖 2001/07/29(23: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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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生张某自德国托运一批货物回南京,没想到收货时却发现原包装被拆封,包装箱内的计算机不翼而飞,遂将某航空公司货运部告上法庭,索赔各种损失9662.9元及104.28德国马克。南京秦淮法院已立案审理此案。

  据张某称,去年5月11日,某航空公司货运部通知张某所托运的物品已到,张某随即前往仓库提取,发现仓库内原封原装的西门子计算机包装箱已被人拆开,张某认为计算机在仓库内被盗,即报警,经公安机关勘验,查明是原包装箱被一次用锐器切开后再用黄色胶带封上,胶带加封于包装箱上的某航空公司货运标签之上。因此货运部诬蔑张某自盗或与德国公司合谋盗窃不能成立,张某要求货运部支付名誉权侵害的精神赔偿。此外,张某还请求了关税损失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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