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乘客坐出租车如遇欺诈 首都机场将先行赔付

 2006-03-16 《光明日报》 记者王小润 [投稿排行榜] 2006/03/16(08:36:35)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今天,民航总局及国航、东航、南航、海航、上海、厦航、四川航空公司在首都国际机场用多种形式开展了“以人为本至诚服务、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针对消费者对首都机场出租车管理方面的建议,首都机场联合北京市16家出租车公司、民航旅客班车公司及“的士之星”向北京市全体出租车驾驶员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并与首都机场签署了协议。

  倡议内容包括: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故意绕行、不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对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及时归还失主或交有关部门,不私自隐匿等10个方面。

  首都机场也向社会承诺,凡是在首都机场经调度员调派的出租车辆,发现有欺诈、多收费和使用假发票的行为,乘客即可持发票,向首都机场调度站投诉。经认定后,由首都机场先行赔付,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同时在1号和2号两个航站楼国际国内旅客进出港流程上,分别新装36部一键通问讯电话,便于旅客在航站楼内直接与需要服务的单位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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