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论坛关于航班延误取消后赔偿问题的讨论
| 2006-03-03 民航资源中国网 评论员梁芳诚 [投稿排行榜] | 2006/03/03(21:58:56) |
航班延误、航班取消等异常事件频发,一个沉重的话题被网友们越来越多地讨论,那就是赔偿问题。在目前相关制度尚未健全的大环境下,很多网友呼吁:应尽快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说明哪些情况需要赔偿、如何赔偿、赔偿多少等问题,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首先引发讨论的是网友“raer”,该网友的帖子《惊魂动魄的东航洛杉矶迫降事件经过》详细记录了一群乘坐东航班机的旅客在异国他乡的“心跳回忆”,其中明确要求东航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说法与赔偿。该帖一经发布,立刻吸引了众多网友的跟帖。网友“ubluesky2003”立即回帖,认为“作为旅客有知情权对吧,既然飞机的问题,那也就是东航的问题。”网友“eagle72620”也跟帖,指出“东航的美国线,好象出问题不是第一次了……”而业内人士则不以为然,网友“空中美男子”就回帖说:“哈哈!我们这些经常在天上飞的人遇见的多了……”。另一位业内网友“大老猫”甚至认为:“真搞不懂她所谓的‘合理赔偿’是什么意思?”
最近网上讨论最为热烈的话题,大概要算“女孩遇车祸欲乘机做手术 被拒登机只得截肢”了。而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情,我们可以在网友“zhoushifu”的帖子《飞机救人13航班延误取消 一乘客向山航索赔》中了解事情的始末:山航为了挽救一名中蛇毒的乘客,造成13个航班取消或延误,很多乘客要求赔偿。话说回来,山航本着救死扶伤精神延误航班,赔偿一事恐怕要另当别论吧。
相比山航,海航就遇上大麻烦了。目前有消息说双方将庭外和解,赔偿情况也就不得而知了。如此热门的话题,民航论坛已经讨论得沸沸扬扬,我们就不再赘述了。
上述帖子涉及的事件重大,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赔偿的只是那些普通的航班延误、取消事件,我们不妨专门讨论一下。
网友“流火”的帖子《网友亲历北京航班滞留事件——我们的民航到底怎么了?!》比较引人注目。该帖讲述了乘客们滞留机场30多个钟头,而赔偿金“居然是矛盾冲突到最后,由顾客提出后才答应下来”。因此,该网友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该给顾客赔偿的时候,总应该有个规范吧?”网友“hadis”迅速跟进,指出:“航空公司碰上延误,完全没有应急预案,只能瞎弄……”而众多的业内网友则提出反对意见,比如网友“雪狼”就辩解:“按国际惯例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和取消,航空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有很多业内网友都支持该网友的观点。而网友“郑起楠芬”则感叹:“希望民航的有关预案能够真正的起作用,不再是文件。”
上帖一经发出,立即有人回应。网友“philip”很快发帖《航空公司应该尽快落实航班赔偿条款》,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该帖中,“philip”明确表示:“什么该赔,赔多少,主动就赔给旅客,相关服务做好。什么不该赔的,如天气原因,就坚决不赔。”该网友还认为:“只要航空公司合理的按照民航法律去制订准则,问心无愧,还怕什么?”
相比之下,网友“wgh”的精品帖子《天气原因航班延误的赔偿》则是上帖的加强版。该帖声称:航空公司对于“非自身原因是不予补偿的”,而且“航空公司对于旅客显示的太过于软弱了”。帖子最后,该网友也由衷地呼吁:“真希望民航业内人士能够制定出完善的规定,使得对于航空公司与旅客都是公平的,特别是对所有旅客之间也是公平的。”该网友的观点得到广泛支持,当即“顶”声一片。而网友“指尖的星光”则更进一步,指出:“千言万语,还是我们的民航法该修改了……旅客的不理性维权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编者按:发展如同成长,成长必然有烦恼。套用一句老话:“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综观国内,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又何止民航一个行业?甚至一个行业内各个侧面发展不平衡的现象都广泛存在。
套用前苏联一些学者的“类型学”概念,一种新型的思想(或者是一种变革)传入,并非都会引起变化,只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才能被接受。民航要发展,需要每个民航人的努力,需要国家的想法和行业的行动。单纯比较中国民航业和其他国家成熟的民航业没有多大意义。一句话归总,成熟是中国民航业的明天,而明天的中国民航业将更加成熟。
欢迎大家继续踊跃参加民航论坛的讨论,不胜感谢!